高雄縣97學年度國中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簡章
壹、依據
一、
特殊教育法第4條。
二、
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2條及第15條。
三、
教育部96.1.18台特教字第0960010440號函「國民教育階段資優學生鑑定安置流
程」。
四、
高雄縣國民教育階段資優資源班實施要點暨高雄縣國民教育階段資優教育方案實
施要點。
貳、目的
一、
發掘資賦優異學生,實施適性教育,培養優秀人才,並符應因材施教的精神。
二、
規畫符合資賦優異學生之課程,建立彈性化、個別化教學,以發展資賦優異學生的潛
能。
三、
培養資賦優異學生創造思考及獨立研究的能力。
四、
培養資優學生健全人格,發展良好社會適應能力,培養服務社會的熱忱。
參、 安置學校
分區 |
學校名稱 |
地址 |
電話 |
網址 |
辦理類型 |
鳳
山
區 |
鳳西國中 |
鳳山市光華路69號 |
7404293 |
www.fxm.ks.edu.tw |
數理資優資源班
|
五甲國中 |
鳳山市龍成路111號 |
8118032 |
www.wzm.ks.edu.tw |
鳳甲國中 |
鳳山市輜汽路300號 |
7675304 |
www.fjm.ks.edu.tw |
鳳山國中 |
鳳山市中山東路227號 |
7481294 |
www.fsm.ks.edu.tw |
福誠高中(國中部) |
鳳山市五甲三路176號 |
8224646 |
www.ftm.ks.edu.tw |
青年國中 |
鳳山市青年路2段89號 |
7190419 |
www.qnm.ks.edu.tw |
林園高中(國中部) |
林園鄉林園北路481號 |
6412059轉38、50 |
www.ly.ks.edu.tw |
大寮國中 |
大寮鄉永芳村進學路150號 |
7837091 |
www.dlm.ks.edu.tw |
中庄國中 |
大寮鄉中庄村光明路三段1437號 |
7033166 |
www.zzm.ks.edu.tw |
大樹國中 |
大樹鄉九曲村九曲路500號 |
6520571 |
www.dsm.ks.edu.tw |
大灣國中 |
仁武鄉大灣村仁雄路99號 |
3711715 |
www.dwm.ks.edu.tw |
文山高中(國中部) |
鳥松鄉大埤路31號 |
7777272 |
www.wsm.ks.edu.tw |
數理資優資源班 |
忠孝國中 |
鳳山市國泰路二段81號 |
7635252 |
www.zxm.ks.edu.tw |
數理資優教育方案 |
岡
山
區 |
橋頭國中 |
橋頭鄉新興路70號 |
6113559 |
www.qtm.ks.edu.tw |
數理資優資源班
|
阿蓮國中 |
阿蓮鄉民生路178號 |
6312045 |
www.alm.ks.edu.tw |
岡山國中 |
岡山鎮岡燕路238號 |
6212219 |
www.gsm.ks.edu.tw |
前峰國中 |
岡山鎮信義里樹人路1號 |
6266171 |
www.qfm.ks.edu.tw |
路竹高中(國中部) |
路竹鄉中華路292號 |
6963008 |
www.lchs.ks.edu.tw |
梓官國中 |
梓官鄉中學路71號 |
6178163 |
www.zgm.ks.edu.tw |
旗山區 |
旗山國中 |
旗山鎮大德里中學路42號 |
6612650 |
www.csj.ks.edu.tw |
數理資優資源班 |
肆、錄取名額
一、
基本條件:需符合鑑定標準且經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以下簡稱鑑輔會)綜合研判通過。
二、
每校鑑定通過人數需達20人以上始得成班,以不超過
30人為限,男女兼收;未達20人之學校,則改採資優教育方案辦理。
三、
插班生名額:
校名 |
插班生名額 |
五甲國中 |
二年級1名 |
橋頭國中 |
二年級3名 |
四、
備取保留期限至98年6月30日止。
註:採資優教育方案辦理之學校,無教師編制,鐘點費由資優生家長自行付費為原則,學校可商請家長會、社區或社會相關團體贊助,縣府視財政狀況酌予補助。
伍、報名資格
一、設籍本縣之國民中學一年級學生,均得報名。
二、插班生報名資格:設籍本縣之國民中學二年級學生,均得報名。
三、97學年度經藝術才能類資優班鑑定錄取入班之學生,亦可報名參加數理學術性向資賦優異學生鑑定,如經錄取,需在數理資優資源班(方案)與藝術才能類資優班間擇一班別接受特殊教育服務。
陸、報名地點:欲就讀國中
柒、簡章與報名表件
一、
發售時間:97年10月15日至10月17日(星期三∼五)。
二、
發售地點:各招生國中。
三、
費用:每份酌收工本費新台幣伍拾元整。
捌、報名類別至放榜流程圖
玖、填表說明
一、
填寫『高雄縣國中數理性向觀察推薦表』,推薦表上需蓋所就讀學校教務處核章。
二、
填寫報名表、甄試證等,考生資料必須以正楷詳細填寫。
三、
審查及甄試費用優待資格及證件:鄉鎮市公所開立證明之低收入戶、持身心障礙手冊之學生、身心障礙人士子女,請檢附證件查驗,免收報名費。
四、
報名手續一經完成,蓋不退還審查或甄試費用。
拾、甄試方式、日期及地點
一、
管道二(書面審查):
1、報名資格:
(1)最近兩年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數學或自然科學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數學或自然科學之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3)數學或自然科學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2、報名日期:97年10月21、22日(星期二、三),上午8:30∼12:00,下午1:30∼4:00止,逾時不予受理。
3、報名地點:欲就讀國中。
4、報名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限繳郵政匯票;抬頭為欲就讀學校校名—高雄縣立××高級中學、高雄縣立××國民中學)。
5、報名手續:採現場報名;通訊、電話報名以及表件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1)繳交初審報名表(粉紅色)
註:將最近六個月內所照一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二張(背面書寫在學校名與個人
姓名),一張貼於報名表上,一張貼於推薦表上。
(2)繳交『高雄縣國中數理性向觀察推薦表』。
(3)符合報名資格之相關證明文件:正本一份,影本七份(每份請依序裝訂好)
。
(4)供查核基本資料之戶口名簿或身份證。
(5)繳交壹仟元郵政匯票:抬頭為報考學校校名-高雄縣立××高級中學、高雄縣立××
國民中學)。
(6)限時掛號信封二個(貼足32元郵票,並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寄發成績通知
單及錄取通知單)。
6、鑑輔會綜合審查:
(1)書面審查採檔案評量,依學生報名時所提供之97學年度高雄縣國中數理資優性向觀察推薦表,及相關具體證明文件,進行綜合性審查。
(2)本審查由鑑輔會負責審查作業及結果。
(3)書面審查結果公告:97年10月24日(星期五)下午5:00,在各報名國中公佈欄暨網站公告,另以書面個別通知結果。
(4)對於鑑輔會審查結果,不得提出申覆要求重閱,及其他相關資料。
7、備註:
a.書面審查合格者:直接參加97年12月1日(星期一)本縣鑑輔會的綜合研判。
b.書面審查通過需進一步評估或未通過者:擬再參加管道一(測驗)者,請依管道一(測驗)報名手續再辦理報名。
二、
管道一(測驗):
1、
報名日期:97年10月28日至10月30日(星期二∼四),上午8:30∼12:00,
下午1:30∼4:00止,逾時不予受理。
2、
報名地點:欲就讀學校報名。
3、
報名手續:採現場報名;通訊、電話報名以及表件資料不全者,概不受理。
(1)繳交報名表(綠色)
註:將最近六個月內所照一吋半身脫帽正面相片一式三張(背面書寫在學校名與個人
姓名),一張貼於甄試報名表上,一張貼於甄試證上(綠色),一張貼於推薦表上。
(2)繳交《高雄縣國中數理性向觀察推薦表》。
(3)供查核基本資料之戶口名簿或身份證。
(4)報名費用:新台幣壹仟元整(限繳郵政匯票;抬頭為欲就讀學校校名—高雄縣立××
高級中學、高雄縣立××國民中學)。
(5)限時掛號信封二個(請貼足32元郵票,並填妥收信人姓名、地址,以便寄發成績通知單及錄取通知單)。
(6)領取甄試證(相片上須加蓋報名國中之騎縫章)。
4、
甄試日期:97年11月15日(星期六)。
5、
甄試時間:上午8:30至下午4:00,請提早20分鐘到校。
6、甄試地點:鳳山區─鳳西國中、岡山區─阿蓮國中、旗山區:旗山國中(各試場學校於97年11月14日下午3:00公告試場)。
7、
甄試科目:
(1)
成就測驗:數學、自然科學。
(2)
性向測驗:數學、自然科學。
8、
測驗成績單於97年11月24日(星期一)以書面個別通知。
9、
作答注意事項:
(1)
非電腦閱卷之部份:答案限用藍、黑色原子筆或鋼筆、鉛筆作答。
(2)
電腦閱卷之部份:限用2B鉛筆作答。
(3)
請隨身攜帶甄試證。
拾壹、成績複查:
一、
為避免未收到成績單而影響到成績之複查,請未收到成績單者於97年11月26日(星期三)前向報考學校查詢。
二、
複查時間:
(1)複查時間:97年11月27日(星期四)上午9:00∼下午4:00。
(2)所需文件:甄試證,成績單及複查申請表。
(3)複查地點:報考學校。
(4)複查方式:書面申請,由鳳西國中統一辦理複查事務。
(5)複查費用:每科新台幣貳佰元整。
(6)複查結果:以書面通知考生。
拾貳、鑑定標準:
一、經「鑑輔會指定審查單位」書面審查通過下列標準者:
(1)參加政府機關或學術研究機構舉辦之國際性或全國性有關數學或自然科學競賽或展覽活動表現特別優異,獲前三等獎項。
(2)參加學術研究單位長期輔導之有關數學或自然科學之研習活動,成就特別優異,經主辦單位推薦。
(3)數學或自然科學獨立研究成果優異並刊載於學術性刊物,經專家學者或指導教師推薦,並檢附具體資料。
二、成就測驗和性向測驗:數學『和』自然兩科均達到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為鑑定通過標準。
三、性向測驗之數學『和』自然兩科均達到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為鑑定通過標準。
四、成就測驗之數學『和』自然兩科均達到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為鑑定通過標準。
五、性向測驗中數學或自然其中一科達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及成就測驗中數學或自然其中一科達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為鑑定通過標準。
六、性向測驗中數學或自然其中一科達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為鑑定通過標準。
七、成就測驗中數學或自然其中一科達百分等級97或正2個標準差為鑑定通過標準。
拾參、錄取名單
由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委員會依據身心障礙及資賦優異學生鑑定標準第2條第3項及第15條綜合研判。
拾肆、放榜及安置:
一、
放榜日期:97年12月2日(星期二)上午9:00在各國中榜示,並以書面通知錄取新生,報到日期另定。
二、
安置時間:97學年度第二學期,進行資優教育課程。
三、
學生經錄取後,在特定時間:利用資源教室,接受加深加廣課程。
四、
學習的歷程中發現學生適應不良情形,經輔導未見成效時,得提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後,終止學生之資優教育服務。
註:1.本校學生:錄取後,於原班級就讀。
2.非本校學生:(1)不辦理轉學,依常態編班原則安置於原就讀學校常態班級。
(2)辦理轉學,並依常態編班原則安置於報考學校常態班級。
3.原藝術才能類資優班學生:錄取後,選擇在數理資優資源班(方案)接受特殊教育服務者,依常態編班原則安置於學校常態班級;如因適應不良情形,經各校特殊教育推行委員會審核通過,可有一次機會轉安置回原藝術才能資賦優異班。
五、
學生經錄取欲報考學校後,即安置於報考學校之數理資優資源班或數理資優教育方案,不得依該成績轉至他校同類班別或方案。
拾伍、本簡章奉
高雄縣政府核准後實施之,修正時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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