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中庄國民中學推行人權法治教育實施計劃 一、 依據: (一) 教育部與法務部共同訂定之「加強學校法治教育計劃」。 (二) 本校校務會議記錄。 二、 目的: (一) 推動學校法治教育,以奠定法治社會基礎。 (二) 養成師生守法、守紀之良好習慣。 (三) 提升師生及家長正確之法律知識,孕育和諧的親、師、生關係。 (四) 透過學生影響家長及社區,激發家長積極之法治觀念及態度。 (五) 降低並預防青少年偏差及犯罪行為發生。 (六) 培育知法、守法的現代國民。 三、 實施原則:
(一)
普效性原則:以全體師生為對象重視師生參與,全校教職員工均負
(二)
生活化原則:法治教育須常年實施,逐漸融入生活中,使人人「知 (三) 整合原則:注重學校特色、社區特性並結合社區資源共同辦理。
(四)
自由原則:配合「自律」的行為,重視個別差異促使自負法律責任 (五) 民主化原則:透過公開及民主化程序,推動學校法治教育。 四、具體實施措施: (一) 各項行政措施,整體密切配合。 (二) 科技整合,結合各項教學活動,體現教化功能。 (三) 舉辦以法治教育為主題之各項比賽、專題演講……等活動。 (四) 充實各類補充教材與環境佈置 1.錄影帶。
2.錄音帶。 4.各類宣導推廣書刊雜誌。 5.本校出版庄中學園、庄中輔導。 6.設置人權法治教育資料專櫃。 (五) 制定本校各相關規定: 1.愛心商店。 2.偶發事件處理暨緊急應變小組作業要點。 3.本校輔導與管教學生要點。 4.本校處理學生申訴案件實施要點。 5.本校遏止青少年飆車肇事因應措施。 6.實施榮譽制度。 五、實施項目及內容:
六、執行與考核: 依本項年度計劃確實執行並彙整成果報告書。 七、本實施計劃經校長核准後後施行,修正亦同。 |